东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

日期:2015.01.01 点击数:0

【类型】学位论文

【作者】陈少燕 

【关键词】 社会保障 康复 残疾儿童

【学位授予单位】广西师范大学

【摘要】2014年12月24日的常务会上,李克强表示,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活,使他们安居乐业,是“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”,政府要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“短板”。我国社会事业本身属于“短板”,而残疾儿童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,是“短板”中的“短板”。理论上,康复效果最显著的是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,其恢复效果对社会最有价值。在残疾儿童成长发展过程中,康复是他们的第一需求,是帮助其恢复功能,改善民主自由状态,实现自立的重要途径。但现实是,残疾儿童康复进程中存在各种着社会保障问题,具体体现在经济保障方面、服务保障方面以及精神

【学位年度】2015-01

【学位名称】硕士

【分类号】D669.69;|D632.1

【导师姓名】张雄,傅翕熙

【全文挂接】 获取全文

3 0
Rss订阅